组织部开展“宪法活动周”专题学习
发布者:刘慧发布时间:2021-12-01浏览次数:79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11月29日,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中,党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开展了“宪法宣传周”专题学习。“宪法活动周”专题学习现场
会上,全体组织部干部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等内容。大家一致表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和依法治疆的工作要求,持续弘扬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用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学习、一流的业绩,为新疆政法学院奠基。组织部负责人李仕春表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第四次“宪法宣传周”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力度,增强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坚定性,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兵团、新疆乃至国家实现现代化培养一流法治人才。全体组工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学习强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等网络平台加强自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强化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和责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将法治融入到组织工作中,勇创一流。组织科干部白彧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与平衡的根本规范,我们应该认真学习领会,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做出自身贡献。组织科干部徐海龙表示,作为新疆政法学院新进教师干部队伍中的一员,我们要以这次宪法宣传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将宪法的法律权威落到实处,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凝心聚力,汇集力量。组织科干部李勇表示,我们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通过学习宪法,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胡杨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校园环境。干部科干部王宇表示,“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作为学校组织部的同志更应该带头学习宪法、宣传法治思想,增强广大干部的宪法意识,为学校师生树立榜样,为学院建设成一流政法院校,为建设美丽新疆贡献自己的力量。干部科干部曾继三表示,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牢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干部监督科干部李壮豫表示,宪为纲本、然后有法,举法为依、然后正纪。宪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作为新疆政法学院的一名组工干部,更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疆。统战办公室干部董建伟表示,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要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地位、弘扬宪法精神,做一个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的新时代“胡杨”教师,将依法治疆这一现代理念注入我们的灵魂,为新疆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统战办公室干部刘慧表示,作为新疆政法学院的组织部干部,我们更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宣传者,使宪法精神植根在新疆政法学院师生的心底,让法治信仰在新疆政法学院蓬勃生长。